張貼日期: 2026-05-12 14:52:46 點閱:26
(115.5.7 府教學字第1150167471號函)
主旨:「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第3條、第4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4月29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55501191A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4月29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55501191D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