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部分條文、「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5條、第6條之1,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1月12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6004422A號令修正發布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6-01-19 16:05:17 點閱: 150 (7036.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5年1月14日府教學字第1150017120號函暨教育部115年1月12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6004422D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