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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修正「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作業規定」第8點、第11點及第2點附件1、第5點附件4、附件5、附件6,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6-01-07 15:42:59 點閱: 168 (6991.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5年1月6日府人考字第1140537252號書函暨內政部114年12月31日內授移字第1140934111號書函辦理。

二、旨揭作業規定業經內政部於114年12月31日以台內移字第11409340841號令修正發布,並自中華民國115年1月1日生效。

三、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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