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10-31 13:04:11 點閱:19
財團法人永長興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114學年度第一學期身心障礙學生獎助學金辦法」
說明:
一、本辦法旨為鼓勵身心障礙學生敦品勵學、積極向上,給予認真優秀之身心障礙學生肯定。
二、申請對象,須符合以下四項條件:
三、獎學金名額/金額:每校每年級1位名額,每位學生8,000 元。
四、申請文件:申請表及師長推薦信、經濟證明文件、學校匯款資訊、前一學期成績單(一年級新生可依平時考試表現,由導師整體評估)。
五、申請方式:請將申請所需之佐證資料交至輔導室,由學校辦理申請。
六、基金會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