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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財團法人永長興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114學年度第一學期身心障礙學生獎助學金辦法」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特教組長

張貼日期: 2025-10-31 13:04:11 點閱: 196 (6817.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財團法人永長興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114學年度第一學期身心障礙學生獎助學金辦法」

說明:

一、本辦法旨為鼓勵身心障礙學生敦品勵學、積極向上,予認真優秀之身心障礙學生肯定。

二、申請對象,須符合以下四項條件:

  1. 就讀全國各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及國小之身心障礙學生。
  2. 持有各縣市政府核發之有效身心障礙證明。
  3. 家中經濟弱勢。
  4. 高中職及國中學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國小學生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學業成績未達門檻者,可另由學生填寫學業進步計畫。

三、獎學金名額/金額:每校每年級1位名額,每位學生8,000 元。

四、申請文件:申請表及師長推薦信、經濟證明文件、學校匯款資訊、前一學期成績單(一年級新生可依平時考試表現,由導師整體評估)

五、申請方式:請將申請所需之佐證資料交至輔導室,由學校辦理申請

六、基金會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1411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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