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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3點、第5點,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5-10-20 10:54:32 點閱: 122 (6790.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4年10月16日府人考字第1140410301號函暨行政院114年10月13日院授人培字第1143027364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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