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教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5-09-16 16:25:06 點閱:14
(114.9.16 府教學字第1140371686號函)
主旨:修正「彰化縣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設置及組織運作要點」第五點、第十二點,並自114年8月1日起實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民教育及特殊教育輔導團與中心組織運作辦法辦 理。
二、檢送旨揭要點、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三、相關電子檔已同步公告於本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lawsearch.chcg.gov.tw),請自行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