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7-16 13:47:21 點閱:11
主旨: | 轉知有關114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之「保險費、一定年齡及本保險保險金額、給付責任、給付範圍、各項給付項目內容與給付金額、醫療保險金起賠金額與給付限額、事務費及其他相關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4年7月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803685B號函辦理。 |
二、 | 有關旨案團體保險相關事項,業經教育部於114年7月4日以臺教授國字第1145803685A號公告,並自114年8月1日生效。 |
三、 | 檢附公告影本及本案保單條款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