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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辦理114學年度國民教育中央輔導團新任輔導員第2次遴選簡章公告,請參閱。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教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5-06-12 15:56:12 點閱: 155 (6377.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114.6.11 府教學字第1140226787號函)

主旨:有關教育部辦理114學年度國民教育中央輔導團(以下簡稱央團)新任輔導員第2次遴選簡章公告,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69日臺教授國字第1145502283A號函辦理。

二、有關新任團員遴選相關事項詳如簡章(如附件),擇要說明如下:

() 遴選資格:

1、5年以上教學年資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正式教師。

2、具各該分團學科專長教師證,或相關學經歷證明。

3、其他指定條件請參考簡章附件「114學年度新任輔導員遴選名額及專長需求彙整表」。

() 受理推薦期間:即日起至114626(星期四)下午5時前完成線上報名。報名教師是否符合基本資格,由教育部辦理初步審查,其結果及後續遴選事宜,將於114630日(星期一)前公告於「教育部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簡稱CIRN)。

() 遴選作業重要期程:

1、遴選日期:11472(星期三)

2、錄取公告日期:114718(星期五)前於CIRN公告正取、備取名單,並於公告後函知正式錄取名單。

() 為避免教師參與央團業務影響學校事務,報名前,請先行與服務學校溝通,經校長同意且服務學年度免兼任導師職務後,再行報名。

() 由教育部依遴選結果聘任央團輔導員,並頒發聘書。每次聘期以1學年為原則,教育部得視各輔導員之表現情形予以續聘,每次續聘之聘期為1學年。另輔導員服務期間表現優良者之敘獎,輔導員所屬學校之校長併同敘獎。

() 114學年度期初團務會議於11484(星期一)88(星期五)假國家教育研究院三峽院區辦理,新任央團輔導員應全程參加;未全程參加者,不予聘任。

三、有關央團之運作,以及央團輔導員之權利義務、考核,悉依「教育部國民教育中央輔導團設置及運作要點」辦理,請報名教師自行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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