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教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5-06-04 16:58:01 點閱:26
(114.6.3 府教社字第1140216836號函)
主旨:中華民國112年6月21日修正公布之「國民教育法」第九章,行政院定自114年8月1日施行,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114年6月3日院臺教字第1141012187B號函、教育部114年5月5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501185號函及「國民教育法」第62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