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4-07 15:25:36 點閱:99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3月28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5700977號函辦理。 |
二、 | 為推廣建立身心障礙學童陪伴者的輔具使用正確觀念,及避免一般學生因不了解身心障礙學生配備輔具的重要性,或有歧視之情形,請加強一般生認識各障別之身心障礙學生及輔具對其學習重要性,並請使用輔具學生之教師、家長及助理人員務必正確使用輔具及定期清潔保養。 |
三、 | 本縣特教資源中心提供輔具諮詢服務,請洽物理治療師孫嘉伶04-7273173轉分機3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