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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防制電子煙危害

類別:114學年度美術比賽 張貼者:衛生組長

張貼日期: 2025-05-26 07:13:22 點閱: 722 (5950.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宣導: 防制電子煙危害 的代表圖片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2月1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5800697號函辦理。
二、 查菸害防制法全面禁止電子煙(屬未合法產品),為防制電子煙危害,請學校落實校園菸害防制措施。
三、 另為掌握學生使用電子煙情形,學校倘查獲學生攜帶或使用電子煙,請進行通報作業及處置(一般校安事件/暴力與偏差行為事件);如發現學生使用含有毒品之電子煙,請確依「各級學校特定人員尿液篩檢及輔導作業要點」規定,完成校安通報並成立春暉小組進行輔導;另電子煙如疑有毒品成分,應依內政部警政署「教育單位發現疑似毒品、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移請警察機關查處流程」,移請警察機關妥處。

衛生局將於今(114)年6月2日至6月6日

辦理菸害防制稽查,現場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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