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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教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4-02-16 08:40:00 點閱: 412 (4639.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113.2.15 府教學字第1130054726號函)

主旨:「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27日以臺教師()字第1132600192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27日臺教師()字第1132600192D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巫孟蓁專員,電話:(027736-5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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