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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本縣11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第23期校長及第24期主任候聘人員甄選初選(積分審查)場地及注意事項,詳如說明,請同仁參閱。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教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3-12-20 11:23:50 點閱: 304 (4482.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112.12.15行政公告第11212815號)

主旨:有關本縣11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第23期校長及第24期主任候聘人員甄選初選(積分審查)場地及注意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1. 旨揭甄選初選(積分審查)訂於1121223(星期六)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30分至4時,假本縣平和國小活動中心辦理。
  2. 積分表務必請用A3紙張雙面列印,當日所送審查資料請依申請積分表審查內容及評分項目依序排列,以利審查;審查倘需委託他人代理,請下載附件委託書填妥並攜帶雙方印章至現場接受審查。
  3. 初選審查所送自傳資料請務必依甄選簡章內「五、初選(積分審查)─初選(甄選)程序」所定之自傳格式及紙張數(2)書寫,並另外加簡章附件封面頁(不計入自傳紙張數內),如所送自傳未依規定辦理,自傳部分先予退件,並請於1121225(星期一)中午12時前送至平和國小教務處補件,方為完成申請程序。
  4. 初選當日申請人倘有開()車前來,平和國小提供校內停車(考生汽機車統一由大門口進出,整日流動停放校園停車位如附件所示),惟學校停車場域有限,如有停車需求可至鄰近停車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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