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3-04-24 13:59:53 點閱:135
(112.4.20府教學字第1120149270號)
主旨:重申原住民族學生歲時祭儀放假之權利,請貴校落實辦 理,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4月19日臺教國署原字 第1120049536號函辦理。
二、依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4條第6款規定略以,原 住民族歲時祭儀等民俗節日放假1日,各該原住民族放假日 期,由原住民族委員會參酌各該原住民族習俗公告,並刊 登政府公報。
三、為維護歲時祭儀文化傳承及確保原住民族學生參與歲時祭 儀之權利,請鼓勵原住民族學生參與歲時祭儀節日並核予 公假,並衡酌返鄉交通路程及歲時祭儀辦理期程等學生個 案需求予以相關彈性請假措施。
四、歲時祭儀法規依據、公告日期及各族歲時祭儀介紹等相關 資訊業由原住民族委員會公開於該會全球行政資訊網「歲 時祭儀專區」(網站連結:https://gov.tw/P1r),請逕行瀏覽參閱,以資參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