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19-12-17 23:37:38 點閱:510
一、一般智能資賦優異申請資格(需符合下列二項):
1.設籍本縣且108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並經國小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在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具資優潛能者。
2.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國語、數學、社會、自然之學習成績皆需達「甲等」以上,
二、學術性向(語文類)申請資格(需符合下列二項):
1.設籍本縣且108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並經國小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在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具資優潛能者。
2.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國語、英語之學習成績皆需達「甲等」以上,且至少需有二項成績達「優等」。
(三)學術性向(數理類)申請資格(需符合下列二項):
1.設籍本縣且108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並經國小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在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具資優潛能者。
2.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數學、自然之學習成績皆需達「甲等」以上,且至少需有二項成績達「優等」。
二.其餘說明請參考附件簡章。
三.班上有符合條件之學生,請六年級老師協助提出申請。
四.有疑問請洽資料組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