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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學年度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及實施計畫(含申請表件)各1份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資料組長

張貼日期: 2021-09-24 15:46:00 點閱: 349 (1947.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9月14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00111349號函辦理。
二、 欲申請符合資格學生,填妥申請表件(請參閱實施計畫),向109學年度第2學期原就讀學校依限提出申請(國中一年級新生,應向原就讀國小提出申請;高中一年級新生,應向原就讀國中提出申請)。

三、 申請方式說明如下:
(一) 學業優秀獎學金:110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案請於110年9月28日前,110學年度第2學期請於111年3月4日前。
(二) 才藝優秀獎學金:請各校於110學年度第2學期時提出申請並進行原住民資格審查申請,相關紙本資料請於111年3月4日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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