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8.2府教學字第1100268804號函)
主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國民教育課程及教學事項要點」部分規定,業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中華民國110年7月30日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082253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7月3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082253C號函辦理。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國民教育課程及教學事項要點」部分規定,請查照。
張貼日期: 2021-08-05 11:24:56 點閱: 340 (1802.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